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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接到護士通知~上回做的妊娠糖尿病抽血檢查,標準是140mg%而我超過了~~~我是151mg%.
所以今天早上又去抽血一次~我的天~嚇到我了!
上回喝50g糖粉~這次要喝100g糖粉~我快吐了!而且上回是抽一次血,而這回呢?
空腹八小時先抽一次血,再喝下100g糖粉.過一小時再抽一次血,再過一小時又抽一次血,還沒結束ㄛ!再過一小時又再一次抽血.一共抽了四次血~昏~~~~~
而這抽血的時間一樣要空腹.我快沒力了!
到了第四次~終於~~~~~我一直冒冷汗而且我好餓ㄛ!一直發抖ㄝ~~~
希望這次能平安通過!!!!!

為什麼要做『妊娠糖尿病篩檢』?
   因懷孕引起的糖尿病,稱之為『妊娠糖尿病』。造成的原因是因為懷孕時胎盤會分泌大量激素(有類似昇糖激素),會使母體的血糖升高。


  正常狀況下,母體能分泌足夠的胰島素使血糖濃度降至正常範圍,部分孕婦卻無法,如有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、曾有不明原因死產、巨嬰症、羊水過多症。但這些危險因子並不一定在每個罹患妊娠糖尿病的母親中發現。然而台灣每 100個孕婦中就有 2~4個妊娠糖尿病病例。所以我們必須做『妊娠糖尿病篩檢』。

  妊娠糖尿病對母親來說,常常合併子癇症、羊水過多,或因高血糖而容易造成感染,或因巨嬰而造成生產困難,升高剖腹產比率。對胎兒來說,容易有早產、新生兒低血糖、新生兒高膽紅素,甚至會造成核黃疸而影響到腦部發育,新生兒低血鈣和畸形兒,胎兒將來罹患糖尿病的比例也比較高。嚴重的話會造成母親或胎兒死亡。
什麼是「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?

這是一種「篩檢」與「診斷」妊娠性糖尿病的方法。

所謂「五十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是屬於「篩檢」的方法,也就是在懷孕第三十週前後,口服五十公克葡萄糖糖水,然後抽血檢測一小時後的血糖值。若血糖值超過140mg%,便表示陽性反應,此時應即接受「一百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以確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。

約有18%的孕婦會在篩檢時呈現陽性反應。所謂「一百公克口服葡萄糖耐量性試驗」,就是先抽取檢測空腹血糖須禁食8小時,然後口服一百公克的葡萄糖,分別檢測服用糖水後一小時、二小時及三小時的血糖值。
 標準判定值: 空腹血糖:低於105mg/d1
       1小時血糖:低於195m
g/d1
 
2小時血糖:低於165m
g/dl
 
3小時血糖:低於145m
g/d1
若任兩項血糖值高於標準,則表示罹患「妊娠糖尿病」。


約有百分之三的孕婦會罹患「妊娠糖尿病」,此時應開始接受飲食控制,必要時須接受胰島素注射,嚴格控制血糖,以確保母體與胎兒健康,避免併發症。

預防勝於治療,早期治療勝於任何的遺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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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rch316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